時隔近14年,再一次造訪地礦中心(原礦務局)。
參與 河川中淘選砂金體驗活動 適法性疑義座談會
承蒙地礦中心的協助, 邀請了許多相關單位與會。
法制司、水利署、新北市政府、水利局、瑞芳分局..

礦務局改制後,已更名為 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
會議中,就水利法、河川管理辦法、土石採取法、礦業法..
發言討論一輪後.. 又跳回了 ‘礦為國有’ 的Dead Loop….
淘金體驗, 雖然沒有違反水利法內的行政規範問題..
但如果以礦業法認定取得的標本時, 仍有解釋疑慮..
唯有礦業法修入 少量採取自用 才能正解啊.. (苦笑)
— 會議記錄: 地礦行字第11411511590號
— 礦政業務: 河川中淘選砂金體驗活動合法嗎?
.. update from time to time (Maybe..)